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激励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多做贡献,现对做好教职工中心“教学信息”常态化填报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程序
教职工的“教学信息”填报审核工作统一通过学校主页个人门户“教职工中心”填写和提交,用户名、密码与原学校信息门户信息一致。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登陆教职工中心,在个人应用中选择“个人信息维护”,选择“教学信息”一览,逐项填写“教学成果和获奖”“教学研究与教改项目”“教学教材”“教学论文”“其他成果”五大类指标(“本科生工作量”由教务处每学年自动导入,“研究生工作量”由学院初审后研究生院审核),逐项选择“添加”相关教学信息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教职工提交个人信息后,将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学院,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或信息审核员进行初步审核,学院审核未通过的信息由教职工个人进行修改或撤销。
3.教务处对学院初步审核通过的信息根据教职工个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证明复印件进行审核确认,确定“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对没有通过的信息请教职工参照“拒绝理由”进行再次修改或撤销。
二、注意事项
1.添加信息时如果在“类别”一栏下拉菜单无选择项,教职工可对照项目批复信息自己输入类别;
2.添加项目信息时“审核部门”一栏选择“教务处”;“参与总人数”填写项目批文“批复总人数”,“成果参与人员”一栏除了添加自己,也请务必添加参与人员,并将参与人员的“工号”“排名”等信息填写完整,所有栏目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保存”,否则数据无法审核;
3.为了保证信息审核的有效和快速,所有添加项目请将项目的所有基本信息输入完整准确,尤其注意“级别”和“等级”的填写,一定要按照相关认定办法和批复信息填写准确;
4.所有项目或成果提交学院和教务处审核时必须要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审核。
三、具体安排
1.填报审核时间
为了方便教职工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同时为了避免职称评审时审核工作的扎堆,从本学期开始“教学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实现常态化,教职工可按照工作程序随时进行填报和审核。
2.教务处审核分工
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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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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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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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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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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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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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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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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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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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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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教学获奖
教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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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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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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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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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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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教材获奖
课程建设、课程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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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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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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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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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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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
教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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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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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昕 石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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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1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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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校务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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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
社会实践及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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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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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凡 王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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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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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校务楼4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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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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