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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2009-05-18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

1.选题可以是有关基础理论研究的,也可以是有关应用科学研究的,各师范专业应鼓励学生选做学科教学论方面的课题。各院(系)确定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等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实际,要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为了发挥专业优势及专业特长,有利于教师指导,选题应尽可能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不宜过大、过泛,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易于独立地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3.选题应由院(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学生一般不得选做本专业以外的课题或院系没有指导力量的课题。

4.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院(系)主管领导批准,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设计)。

5.各院(系)要严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关。组织本单位教学和学术研究力量,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适宜性和创新性。同时,要认真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从2006年开始,教务处要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公布每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指导教师姓名。

6.各院(系)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过程和质量要求。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要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本篇论文(设计)的特色和创新之处;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研究工作进度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和具体到三级标题的写作提纲等。开题报告的具体格式各院(系)可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教务处为各院(系)提供开题报告的参考格式。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要经过导师和导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论文(设计)完成后,开题报告要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起永久存档。

7.论文题目确定并完成开题报告后,题目一般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者中文、外语专业的学生若要选择文艺创作、作品翻译等体例,必须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一般由讲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承担。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以2~3人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指导。

3.若确需学生到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时,院(系)应派专人联系,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4.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科学精神教书育人,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5.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6.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和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和开题,向学生讲清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2)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

(3)向学生介绍参考书目,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

(4)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

(5)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与质量的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随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6)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专业学术论文体例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7)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和原始数据,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写出考核评语。

7.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对学生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一经发现有抄袭或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现象要及时制止。

三、对学生的要求

1.本科毕业班学生都应撰写毕业论文。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3.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虚心求教,认真听取教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同学团结互助,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4.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按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处理,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因事或因病暂时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活动,要事先向指导教师乃至院(系)有关领带请假,否则视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成果、资料应及时整理好交给指导教师。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完成

1. 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包括课题的确定、资料的查阅和整理、必要的社会调查、方案的制定(包括写作提纲、实验方案、设计方案等)、方案的实施、数据的处理、日志的填写及论文的撰写(设计的完成)等环节。

2.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坚持科学精神,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楚。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和参考文献部分可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格式进行撰写。篇幅原则上不低于5000字,摘要以500字为限。论文(设计)统一以A4标准版(版心23×15)打印。

3. 按规定程序完成《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 为拓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研究视野,从2006届毕业生开始,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检索和利用相关的文献资料,其中,引用中文文献不少于10篇,引用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并至少翻译一篇外文文献,答辩时外文文献和译文一并提交答辩小组审核,最终连同毕业论文(设计)一起由院(系)存档。

5. 每位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须认真填写并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和3-5份毕业论文(设计)文稿,由指导教师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上,签署评阅意见后,连同论文(设计)文稿一并报送本单位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安排审阅(包括盲审)和答辩。

6.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不得拖延。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和答辩

1. 每位本科毕业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答辩后,方能取得成绩。

2. 论文(设计)答辩在院系答辩委员会领导下,按选题方向分答辩小组进行。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至少应由三位教师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必要时可聘请外校专家参加。

3. 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对本组答辩学生的论文(设计)进行全部审阅,并填写审阅意见。答辩时,论文指导教师回避,答辩小组成员主要质询与论文题目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以及本文应阐述清楚而实际展开不够或阐述得不清楚的问题。各答辩小组应指定专人记录备查。

4. 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答辩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论文(设计)的任务、目的和意义。

(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等。

(3)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5. 各院(系)提前将组织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学科,以便我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进行检查和监督。

6.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盲审制度,按照本单位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抽查,送校内外有关专家盲审,并公布盲审结果。学校将不定期抽查盲审结果。

7.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实行复议制。如答辩人对评分结果和等级有异议,两周内可向本院系申请复议,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重新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答辩,以复议结论为准。

8. 答辩结束后,各院(系)需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对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内容包括:本专业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质量(含选题)分析报告(分专业)”、“院(系)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往届毕业论文公开发表情况统计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推荐表”等有关表格及按专业对学生的选题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文字材料。将以上材料交送教务处教学科。

六、成绩评定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在答辩结束后进行。由答辩小组提出评分意见,交院系答辩委员会审定。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主要综合下列几方面的情况评定:开题报告的写作情况;写作日志的撰写情况;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包括政治倾向、理论与实际结合程度、论述论证的深度、有无创新及现实意义、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实验方案是否合理严谨、图表表达是否规范等);答辩情况;所选题目的难易程度等。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指标体系》进行评定。

(3)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见下表)。评定时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优秀成绩一般不应超过本专业论文总数的20%。

实得分
 90以上
 80—89
 70—79
 60—69
 60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4)论文(设计)的答辩结论和成绩由答辩小组组长和成员填写并签名后,交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签名、盖章。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条件和推荐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观点正确,有独立见解、创新或发现,或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②能正确、灵活地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③论文思路清晰,数据详实,文献引用符合要求,体例规范,语言、文字流畅,概括、归纳问题全面、准确。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院系答辩委员会评审后推荐,不超过毕业学生人数的3%。

(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时间安排

1.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第16-17周  各院(系)确定并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要给学生开出阅读书目,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第18-19周  确定开题报告,写出初步提纲。

第20周     修改提纲,形成较详细的提纲。

2.第四学年第二学期

第1--5周  写出论文(设计)初稿。

第6周    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7周    修改毕业论文(设计)。

第8周    毕业论文(设计)基本定稿,随机盲审。

第9周    指导教师再次审阅。

第10周   毕业论文(设计)再次修改。

第11-12周   答辩小组审阅本组论文。

第13-14周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八、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教务处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并组织编印《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

 2. 各院(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负责本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后勤保障、成绩登记以及存档等工作。各单位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我校及院(系)制定的有关规定。

3.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

(1)各院(系)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研究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并按时将《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交送教务处教学科。

(2)检查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和毕业论文进展情况。着重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教务处将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各院(系)毕业论文工作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4.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工作。需存档资料包括:《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原件)、《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陕西师范大学院(系)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公开发表情况统计表》(统计上一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选题分析以及工作总结等。

6.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延迟毕业。按要求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并重新进行答辩,成绩及格后可颁发毕业证书。

九、工作量计算及经费来源

1.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按以下标准计算教学工作量:有实验或野外实践的论文(设计),9课时/生;其它论文(设计), 6课时/生。

2.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费及奖励指导教师的费用,均从各院(系)教学经费中支出。

十、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于毕业论文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完成学生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1.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之后,教务处将编辑出版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2.如该论文能够入选《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或在一年内能够公开发表,学校将给予学生和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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