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师聘期考核的通知》、《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修订)》、《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学院教师聘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教师聘期考核所涉及范围为新葡萄官网参加2017年教师岗位聘用且目前全体在编在岗的教师。其中,以下情况不参加本次学院考核:
1.2017 年以后到校工作的教师;
2.教师关键二级岗位聘用人员;
3.对于签订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或正在进行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的教师。
二、考核依据及内容
教师聘期考核坚持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考核工作以合同约定的聘期目标、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等为主要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教师师德师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 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情况。
学院党委根据日常师德师风考核等对考核对象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评价;学院教学委员会结合教学研究、教学水平、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等对考核对象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学院学术委员会结合代表性成果、科研水平、发展潜力等对考核对象的科学研究情况进行评价;学院结合合同约定对考核对象的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用于本次教师聘期考核的业绩成果须为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取得,且符合《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65 号) 相关要求。
三、考核程序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20〕99 号)规定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一)个人总结。教师对自身的聘期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
(二)述职答辩。考核形式采取述职答辩进行综合测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8:00。其中2017年以后已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教师免于述职。
(二)单位评议。学院党委、学院教学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学院聘期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议。
(三)拟定考核结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聘期考核小组评议意见和教师聘期综合表现研究拟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四、考核结果
教师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或晋聘;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予以低聘、解聘或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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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