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师范纳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安排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新葡萄8883官网AMG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战略,结合学院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岗位,制定符合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的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教师团队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院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与优化高效的原则。
(二)动态调整与逐步到位的原则。
(三)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张君仁院长任组长,成员惠刚、李永明、郭元、张新梅、王拥军、张向侠,秘书马凯。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名称与等级
结合学院实际,学院主要设置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和实践为主型四类教师岗位。
教学科研型岗位指教学、科研任务权重均衡的岗位;科研为主型岗位指主要承担科研工作的岗位(编制为专职科研的岗位);教学为主型岗位指主要承担教学工作的岗位(包括学科教学论或长期从事本科教学,聘用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10学时且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的岗位);实践为主型岗位指主要承担专业教学,侧重培养学生实践技能的岗位。
教师岗位设置四层十二级,其中一至七级为高级岗位,八至十二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岗位等级、岗位名称及岗位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一层 |
一级 |
关键一级岗位 |
|
二级 |
关键二级岗位 |
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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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关键三级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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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关键四级岗位 |
实践为主型 |
二层 |
五级 |
核心一级岗位 |
六级 |
核心二级岗位 |
七级 |
核心三级岗位 |
三层 |
八级 |
重要一级岗位 |
九级 |
重要二级岗位 |
十级 |
重要三级岗位 |
四层 |
十一级 |
一般一级岗位 |
|
|
十二级 |
一般二级岗位 |
|
|
(二)岗位结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确定教师岗位各层级内部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如下:
1.关键二、三、四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的控制目标为1.5:3.5:5,此次聘用按现有教授1.4:3.2:5.4的比例控制。
2.核心一、二、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的控制目标为2:4:4。
3.重要一、二、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的控制目标为3:4:3。
4.一般一、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的控制目标为5:5。
五、聘用条件
(一)教师岗位聘用包括三种方式,分别为直聘、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其中直聘在二、三级岗位实施,正常申报在二至十二级岗位实施,破格申报在三至七级岗位实施。
(二)各级岗位聘用条件主要采用必备条件和选项条件组合的形式,具体条件如下:
1.关键岗位聘用条件
(1)关键一级岗位
聘用条件参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关键二级岗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关键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下表各类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者,可申报二级岗位:
教师类别 |
直聘条件 |
申报条件 |
必备条件 |
选项条件 |
教学科研型 |
▲符合附表1选项条件中的任何1项 |
▲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作为学科带头人,承担发展学科、组织团队的重要工作;在本学科领域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学术影响;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重大成绩;全职在校工作,聘期考核称职。 ▲培养研究生、本科生以及指导博士后成绩突出,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学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和“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可减免)。 ▲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2项。 |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5年。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符合附表2选项条件中的任何1项。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符合附表2选项条件中的任何2项,其中至少符合“学术业绩”中1项。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符合附表2选项条件中的任何3项,其中至少符合“学术业绩”中2项。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为主型 |
(3)关键三级岗位(基本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关键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下表各类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者,可申报关键三级岗位,破格申报者还需经过教师聘用委员会评议认定。
教师类别 |
直聘条件 |
申报条件 |
破格条件 |
必备条件 |
选项条件 |
教学科研型 |
▲符合附表3选项条件中的任何1项 |
▲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作为学术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取得较好的学术成就,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较大成绩;全职在校工作,聘期考核称职。 ▲培养研究生、本科生以及指导博士后成绩突出,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学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和“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可减免)。 ▲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 |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且满足附表4“学术业绩”选项条件中的任何1项。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且满足附表4选项条件中的任何2项,其中至少应符合“学术业绩”1项。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且满足附表4选项条件中的任何3项,其中至少应符合“学术业绩”2项。 |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完成关键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附表5选项条件中任何1项。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3年,完成关键二级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关键二级岗位申报的必备条件和选项条件(符合附表2选项条件中任何3项)。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为主型 |
(4)关键四级岗位(基本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全职在校工作,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教学和科学研究,完成关键岗位的基本职责,聘期考核称职,且符合附表6中的任何1项,可聘为关键四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关键岗位的基本职责,且符合关键三级岗位申报的必备条件和选项条件(符合附表4选项条件中的任何3项)者,可破格申报关键四级岗位,且需经教师聘用委员会评议认定。
2.核心岗位聘用条件(基本条件)
(1)核心一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下表各类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者,可申报核心一级岗位。破格申报者需经所在单位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认定,报教师聘用委员会审定。
教师类别 |
申报条件 |
破格条件 |
必备条件 |
选项条件 |
教学科研型 |
▲承担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院的发展做出贡献;有较深厚的专业学术功底及一定的业内学术影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升学院的影响;教学质量优秀,科研成果突出;且聘期考核称职。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和“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教学为主型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符合附表7选项条件中的任何3项。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符合附表7选项条件中的任何4项。 |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附表7中的任何5项。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为主型 |
实践为主型 |
(2)核心二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下表各类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者,可申报核心二级岗位。破格申报者需经所在单位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认定,报教师聘用委员会审定。
教师类别 |
申报条件 |
破格条件 |
必备条件 |
选项条件 |
教学科研型 |
▲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院的发展做出贡献;有较深厚的专业学术功底及一定的业内学术影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升学院的影响;教学质量优秀,科研成果突出;且聘期考核称职。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和“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教学为主型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岗位年度和聘期考核称职,符合附表7选项条件中的任何2项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符合附表7选项条件中的任何3项。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附表7选项条件中的任何4项。 |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满3年,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附表7中的任何5项。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为主型 |
实践为主型 |
(3)核心三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聘期考核称职,经所在单位确认,可聘为核心三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且符合附表9中选项条件中任何4项,可破格申报核心三级岗位,且需经所在单位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报教师聘用委员会审定。
3.重要及其以下岗位聘用条件(基本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重要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下表各类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者,可申报重要岗位。
教师类别 |
重要一级岗位 |
重要二级岗位 |
重要三级岗位 |
必备条件 |
选项条件 |
必备条件 |
选项条件 |
教学科研型 |
▲按规定较好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且聘期考核称职。 |
▲中级任职满6年,近两个聘期以来,讲授1门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论文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良好及其以上(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且符合附表8任意2项。 ▲中级任职满3年,讲授1门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论文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优秀(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且符合附表8任意3项。 |
▲按规定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且聘期考核称职。 |
▲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讲授1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良好及其以上(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且符合附表8任意2项。 ▲中级任职满6年,岗位年度和聘期考核均为称职,且聘期为称职。 ▲中级任职满3年,讲授一门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论文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合格(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符合附表8任意2项。 |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重要岗位职责,聘期考核称职。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为主型 |
实践为主型 |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一般岗位职责,服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并且效果良好,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相关教学研究和改革,聘期考核称职,经学院确认,可以聘为一般岗位。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一年及以上,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为学院争得一定荣誉,可申报一般一级岗位。
六、岗位职责
(一)教师岗位以师德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任务为职责。
(二)关键二级岗位职责
1.聘期内至少完整地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基础课或专业课),其中科研为主型教师至少为本科生开设1门选修课;按计划完成指导青年教师和培养研究生任务。
2.履行学科带头人职责,主要负责所在学科的学科规划、评估、和申报工作;主持或主要参与学科平台(基地)与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凝聚和引领学科队伍,推动学科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组织的重大活动,推介本校学科新人和学术成果,保持或扩大学科优势,不断扩大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
3.每年主讲有关本学科研究前沿的讲座或报告,或邀请国际知名学者来校讲学至少1次;聘期内至少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会议论文或作报告。
4.聘期内还应完成下列I类任务中的任何一项或II类任务中的任何两项:
I类:
(1)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以上奖励(特等奖前3人,一等奖前2人,二等奖第1人)。
(2)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人,一等奖前2人,二等奖第1人)。
(3)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第1人)
(4)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或主持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示范课);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实验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或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或部委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5)主持重大项目1项,到校经费50万元以上。
(6)在《中国社会科学》、SSCI或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本学科标志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出版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专著(独立)、译著(第一译者)或优秀教材(主编)1部。
(7)中央政府或中央各部委重大决策问题咨询报告第一完成人。
II类
(1)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或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文科20万元以上。
(2)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3)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第1人);或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其上奖励(第1人),或获得其他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奖项(全国二等奖以上<前3>人);或指导(第1指导教师)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竞赛)。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获得转化;或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咨询服务等为学校创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
(5)个人或指导教师的身份在文学艺术创作或艺术竞赛、展演中获得国家级(或行业最高规格)二等以上奖励或荣誉。
(6)指导的青年教师中至少2人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三)关键三级岗位职责
1.聘期内至少完整地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基础课或专业课),其中科研为主型教师至少为本科生开设1门选修课;按计划完成指导青年教师和培养研究生任务;教学为主型教师至少讲授2门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基础课或专业课),且年均完成工作量在180学时及以上。
2.履行学术带头人职责,主要参与所在学科的学科规划、评估、和申报工作;主要参与学科平台(基地)与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凝聚和引领学科队伍,推动学科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组织的重大活动,推介本校学科新人和学术成果,保持或扩大学科优势,不断扩大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
3.每两年主讲有关本学科研究前沿的讲座或报告,或邀请国际知名学者来校讲学至少1次;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会议论文或作报告。
4.聘期内还应完成下列I类任务中的任何一项或II类任务中的任何两项:
I类:
(1)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1项(一等奖前3人,二等奖前2人,三等奖第1人)。
(2)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5人,一等奖前3人,二等奖前2人)。
(3)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第1人)
(4)获得省级及其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主持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或主要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示范课);或主要参与人获得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实验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或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或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国家或部委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5)主持重大项目1项,到校经费30万元以上。
(6)在SSCI或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本学科标志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出版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专著(独立撰写或第1人)、译著(前二译者)或优秀教材(主编或主要参编)1部。
II类
(1)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或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1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研究项目1项(前3人)。
(2)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3)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二等奖第1人,一等奖前3人,特等奖前5人);或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其上奖励(第1人),或获得其他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奖项(全国三等奖以上<前3>人);或指导(第1指导教师)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竞赛)。
(4)个人或指导教师的身份在文学艺术创作或艺术竞赛、展演中获得国家级(或行业最高规格)三等以上奖励或荣誉。
(6)指导的青年教师中至少1人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四)关键四级岗位职责
1.聘期内至少完整地主讲2门本科生课程(基础课或专业课),其中科研为主型教师至少为本科生开设2门选修课;按计划完成指导青年教师和培养研究生任务,年均完成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72学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和“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2)教学为主型教师至少讲授2门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基础课或专业课),且年均完成工作量在240学时及以上。
2.积极参与所在学科的学科规划、评估、和申报工作;积极参与学科平台(基地)与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凝聚和引领学科队伍,推动学科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组织的重大活动。
3.聘期内主讲有关本学科研究前沿的讲座或报告,或邀请国际知名学者来校讲学至少1次;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会议论文或作报告。
4.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3人。
5.聘期内还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意2项(教学为主型教师需完成选项4、12、13、15中一项,教学实践性教师需完成5、6、7、8、9、10、11中一项):
(1)聘期内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4篇(至少1篇权威)及以上。
(2)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及以上;或主持厅局级项目4项及以上。
(4)出版专著、教材2部及以上。
(5)在国家级音乐厅(如国家大剧院、人民大会堂等)举办个人艺术专场2次及以上。
(6)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2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或单一节目、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7)在省级电视台、省级电台(或由学院确认的相当级别的国外音乐演出)举办4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8)作为主要策划及创编者承担大型演出活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4次及以上。
(9)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一等奖2次及以上。
(10)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二、三等奖4次及以上。
(11)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4次及以上。
(12)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1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14)承担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
(15)指导的青年教师中至少1人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五)核心一级岗位职责
1.聘期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专业课程2门及以上,上课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论文(音乐会)、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0学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和“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教学为主型教师年均完成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2.认真参与所在学科的学科规划、评估、和申报工作;认真参与学科平台(基地)与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凝聚和引领学科队伍,推动学科持续发展。
3.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科研为主型教师需举办讲座3次及以上。
4.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2人。
5.聘期内还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1)聘期内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3篇(至少1篇权威)及以上。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或主持厅局级项目2项及以上。
(4)出版专著、教材1部及以上。
(5)在国家级音乐厅(如国家大剧院、人民大会堂等)举办个人艺术专场1次及以上。
(6)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1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或单一节目、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7)在省级电视台、省级电台(或由学院确认的相当级别的国外音乐演出)举办2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8)作为主要策划及创编者承担大型演出活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2次及以上。
(9)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一等奖1次及以上。
(10)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二、三等奖2次及以上。
(11)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2次及以上。
(12)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13)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14)承担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15)指导的青年教师中至少1人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16)在省级音乐厅(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2场及以上个人音乐会或舞蹈专场;或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1场及以上个人原创作品音乐会或舞蹈专场。
(六)核心二级岗位职责
1.聘期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专业课程2门及以上,上课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论文(音乐会)、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0学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和“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教学为主型教师年均完成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2.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科研为主型教师需举办讲座2次及以上。
3.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
4.聘期内还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1)聘期内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3篇及以上。
(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及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1/2以上撰写任务)出版专著、教材1部及以上。
(4)在省级音乐厅(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个人艺术专场1次及以上。
(5)在省级电视台、省级电台(或由学院确认的相当级别的国外音乐演出)及以上举办2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6)作为主要策划及创编者承担大型演出活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2次及以上。
(7)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一等奖1次及以上。
(8)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二、三等奖2次及以上。
(9)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2次及以上。
(10)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11)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12)承担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13)指导的青年教师中至少1人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14)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2场及以上个人音乐会或舞蹈专场;或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1场及以上个人原创作品音乐会或舞蹈专场。
(七)核心三级岗位职责
1.聘期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专业课程2门及以上,上课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论文(音乐会)、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科研为主型教师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教学为主型教师年均完成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2.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科研为主型教师需举办讲座1次及以上。
3.聘期内还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意2项:
(1)聘期内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3篇及以上。
(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及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1/2以上撰写任务)出版专著、教材1部及以上。
(4)在省级音乐厅(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个人艺术专场1次及以上。
(5)在省级电视台、省级电台(或由学院确认的相当级别的国外音乐演出)及以上举办2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6)作为主要策划及创编者承担大型演出活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2次及以上。
(7)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一等奖1次及以上。
(8)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二、三等奖2次及以上。
(9)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2次及以上。
(10)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11)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12)承担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4万元以上。
(13)指导的青年教师中至少1人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14)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2场及以上个人音乐会或舞蹈专场;或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1场及以上个人原创作品音乐会或舞蹈专场。
(八)重要一级岗位职责
1.聘期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专业课程2门及以上,上课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音乐会)、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可减免1/3);教学为主型教师年均完成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2.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科研为主型教师需举办讲座1次及以上。
3.聘期内还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意2项:
(1)聘期内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1篇及以上;或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及以上。
(3)出版专著、教材1部及以上(个人承担1/3以上撰写任务)。
(4)在省级音乐厅(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个人艺术专场1次及以上。
(5)在省级电视台、省级电台(或由学院确认的相当级别的国外音乐演出)及以上举办1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6)作为主要策划及创编者承担大型演出活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1次及以上。
(7)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二等奖1次及以上。
(8)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1次及以上。
(9)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10)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11)承担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3万元以上。
(12)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2场及以上个人音乐会或舞蹈专场;或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1场及以上个人原创作品音乐会或舞蹈专场。
(13)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九)重要二级岗位职责
1.聘期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专业课程2门及以上,上课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音乐会)、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可减免1/3);教学为主型教师年均完成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2.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科研为主型教师需举办讲座1次及以上。
3.聘期内还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意2项,其中(1)(2)(3)项必选其一完成:
3.聘期内还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意2项:
(1)聘期内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1篇及以上;或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及以上。
(3)出版专著、教材1部及以上(个人承担1/3以上撰写任务)。
(4)在省级音乐厅(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个人艺术专场1次及以上。
(5)在省级电视台、省级电台(或由学院确认的相当级别的国外音乐演出)及以上举办1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6)作为主要策划及创编者承担大型演出活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1次及以上。
(7)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二等奖1次及以上。
(8)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1次及以上。
(9)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10)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11)承担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2万元以上。
(12)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1场及以上个人音乐会或舞蹈专场;或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1场及以上个人原创作品音乐会或舞蹈专场。
(13)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
(十)重要三级岗位职责
1.聘期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专业课程2门及以上,上课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音乐会)、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科研为主型教师可减免1/3);教学为主型教师年均完成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2.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科研为主型教师需举办讲座1次及以上。
3.聘期内还需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意2项:
(1)聘期内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1篇及以上;或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及以上。
(3)出版专著、教材1部及以上(个人承担1/3以上撰写任务)。
(4)在省级音乐厅(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个人艺术专场1次及以上。
(5)在省级电视台、省级电台(或由学院确认的相当级别的国外音乐演出)及以上举办1次及以上个人独唱、独奏、舞蹈音乐会、作品音乐会、作品展演、专题讲座。
(6)作为主要策划及创编者承担大型演出活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1次及以上。
(7)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三等奖1次及以上。
(8)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二等奖(银奖)1次及以上。
(9)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10)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11)承担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1万元以上。
(12)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1场及以上个人音乐会或舞蹈专场;或在省级音乐厅(例如:西安音乐厅、陕西人民大剧院等)举办1场及以上个人原创作品音乐会或舞蹈专场。
(13)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
(十一)一般一级岗位职责
1.聘期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专业课程2门及以上,上课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音乐会)、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
2.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
3.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4.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或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5.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校级前3人,厅局级及以上参加者)
6.青年教师赛教三等奖及以上。
7.在校级及以上音乐厅举办2场个人(作品)音乐会或舞蹈专场。
(十二)一般二级岗位职责
1.聘期积极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专业课程2门及以上,上课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音乐会)、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各类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
2.聘期内至少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
3.在本学科公开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4.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或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5.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校级前3人,厅局级及以上参加者)
6.青年教师赛教三等奖及以上。
7. 在校级及以上音乐厅举办2场个人(作品)音乐会或舞蹈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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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1日
附表1
关键二级岗位直聘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 |
2 |
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
3 |
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 |
4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
5 |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第1人(或实际第1人) |
6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原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人) |
附表2
关键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类别 |
序号 |
选 项 |
学术业绩 |
1 |
主持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相关部委重点项目2项 |
2 |
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SCI、A&H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本学科标志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累计6篇(次) |
3 |
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原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第1人)或一等奖1项(前2人) |
4 |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人、一等奖前2人、二等奖第1人) |
5 |
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示范课程)1门 |
6 |
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立撰写)且获得省级优秀成果一等奖(著作类)及以上奖励 |
7 |
在所在学科TOP5杂志上应特邀撰写学术综述 |
8 |
出版教材1部(第一主编)且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
9 |
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且在本学科标志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
10 |
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且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
11 |
获国家级音乐比赛(金钟奖、文华奖)一等奖,或国家级舞蹈比赛(荷花奖、文华奖)一等奖 |
12 |
中央政府或中央各部委重大决策问题咨询报告第一完成人 |
学术影响 |
1 |
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
2 |
教育部社科委员会学科召集人 |
3 |
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
4 |
国际学术学会、协会等正、副负责人 |
5 |
国家专业学术权威期刊(或连续出版物)的兼任主编 |
6 |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 |
7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 |
8 |
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
9 |
指导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或省级优秀博士论文2篇及以上 |
10 |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
11 |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 |
12 |
省级及其以上教学名师 |
附表3
关键三级岗位直聘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
2 |
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
3 |
国际学术学会、协会等正、副负责人 |
4 |
国家专业学术权威期刊(或连续出版物)的责任主编 |
5 |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 |
6 |
指导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或省级优秀博士论文2篇及以上 |
7 |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
8 |
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
9 |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 |
10 |
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示范课程)主持人 |
11 |
省级及其以上教学名师且主持省级及其以上精品课程 |
12 |
主持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相关部委重点项目2项 |
13 |
争取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200万元及其以上 |
14 |
主持完成的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前3人、一等奖前2人、二等奖第1人) |
15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原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第1人) |
16 |
出版教材1部(第一主编)且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
附表4
关键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类别 |
序号 |
选 项 |
学术业绩 |
1 |
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研究项目1项(前3人) |
2 |
在SSCI、A&H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标志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在其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累计5篇(次) |
3 |
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原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人、二等奖前2人、三等奖第1人) |
4 |
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1项(第1人) |
5 |
争取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30万元及其以上 |
6 |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前5人、一等奖前3人、二等奖前2人) |
7 |
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立撰写或第1人)且获得省级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
8 |
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立撰写)获得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精品学术著作”优秀成果奖 |
9 |
出版教材1部(主编)且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
10 |
主持省级精品课程1门,或主要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示范课程) |
11 |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人 |
12 |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作者 |
13 |
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研究项目1项,且获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以上奖励1项(第1人) |
14 |
获国家级音乐比赛(金钟奖、文华奖)二等奖,或国家级舞蹈比赛(荷花奖、文华奖)二等奖,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一等奖1次及以上 |
学术影响 |
1 |
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
2 |
国家二级学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
3 |
国际重要学术组织成员 |
4 |
省级一级学科学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
5 |
国家专业学术权威期刊(或连续出版物)编委 |
6 |
教育部跨世纪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 |
7 |
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中青年专家 |
8 |
指导全国百篇优博论文提名论文1篇及以上 |
9 |
校级及其以上教学名师 |
附表5
关键三级岗位破格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公关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及其以上项目1项 |
2 |
争取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100万元以上 |
3 |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全国教育规划项目1项及以上 |
4 |
获得全国乃至更大范围学术界公认、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奖项者 |
附表6
关键四级岗位申报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获得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承担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20万元以上 |
2 |
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
3 |
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译著或优秀教材1部 |
4 |
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三等以上奖励或省高校社科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均要求为主持人) |
5 |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
6 |
获得省级教学名师 |
7 |
作为实际负责人获得省级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仿拟真实验教学中心、名牌专业、研究基地 |
8 |
获得省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项目1项或参与(前2人)国家级项目2项,且在本学科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权威期刊至少1篇)以上 |
9 |
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译著或优秀教材1部(本人承担总字数1/3以上),且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前3人)或省高校社科成果奖励(三等奖第1人,二等奖前2人,一等奖前3人);或完成的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二等奖前2人,一等奖前3人,特等奖前4人);或指导(第1指导教师)的学生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以上奖励(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竞赛) |
10 |
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咨询服务等为学校创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 |
11 |
个人或以指导教师的省份在全国性文学艺术创作评奖或艺术竞赛、展演中获得奖励或荣誉 |
附表7
核心一级、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项目1项;或参加国家级项目1项(前5人) |
2 |
争取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15万元及其以上 |
3 |
主要参与完成的教学或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1项(前5人),或主要参与完成的教学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前3人),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主持人) |
4 |
在本学科SCI(E)期刊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
5 |
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承担1/2以上撰写任务)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撰写任务),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撰写任务) |
6 |
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
7 |
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一等奖1次及以上。 |
8 |
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二、三等奖2次及以上。 |
9 |
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2次及以上。 |
10 |
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
11 |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
附表8
重要一级、二级岗位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项目1项 |
2 |
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 |
3 |
在本学科SCI(E)期刊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
4 |
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
5 |
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1次及以上 |
6 |
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一等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
7 |
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
8 |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
9 |
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的社会服务活动,有较大影响,为学院赢得较大声誉。 |
附表9
核心三级岗位破格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担任中级职称9年及以上 |
2 |
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项目1项 |
3 |
在本学科SCI(E)期刊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4 |
出版学术专著1部 |
5 |
陕西百名优秀中青年作家、艺术家扶持计划入选者 |
6 |
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
7 |
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示范课)。 |
8 |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
9 |
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
10 |
个人或作为第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荣获省级(由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主办)专业比赛一等奖(金奖)1次及以上。 |
11 |
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的社会服务活动,有较大影响,为学院赢得较大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