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学院概况

首页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舞蹈领域(135106)

一、培养目标

陕西师范大学舞蹈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传统文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技能及良好综合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为国家艺术演艺团体、院校、文化机构、研究机构、文化场馆、文化公司、各类媒体、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团体培养能够胜任舞蹈创作、表演、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围绕舞蹈专业发展的需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导师根据学科及学生个人的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专业方向和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全面的专业训练。采取个别教学与集体教学、校内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调动各类资源,采取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聘用社会和行业专家参与教学实践与研究。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

课程涵盖舞蹈领域各专业方向艺术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接受的实践训练、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方面的相关内容。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课程等)、专业必修课(与专业相关的课程)。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程。

艺术硕士舞蹈领域专业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50 学分,必修课中公共课不少于8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一般不少于34 学分。其中,专业必修类理论课程一般不少于4学分,实践类课程一般不少于30 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6-10 学分。选修课程一般不少于8 学分。开放性实践课程主要指参与性实践活动,如创作实践、表演实践、田野调查、活动策划、教学实践等各种类型的舞蹈艺术实践活动。

舞蹈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专业方向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全部专业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2/36

3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英语

4/72

4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艺术概论

2/36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舞蹈表演

论文选题与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中外舞蹈史与作品赏析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舞蹈表演与实践

2/192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舞蹈基本功训练

2/64

4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现代舞(身体语言的开发与解构)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非遗传统舞蹈素材课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舞蹈编导

论文选题与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中外舞蹈史与作品赏析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舞蹈编导技法

2/192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舞蹈基本功训练

2/64

4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现代舞(身体语言的开发与解构)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非遗传统舞蹈素材课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全部专业方向

在8门任意选修课程中任选,最低修够8个学分即可

民族音乐学概论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美学与批评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学科教学论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与舞蹈学文献导读

(英文)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与舞蹈学专题研究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舞台表演

2/32

2

1-6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中国民间舞蹈形态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舞蹈学

概  论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选课说明:
1、公共课所修学分须不少于8学分;
2、专业必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34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一般不少于30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6-10学分之间;
3、选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8学分。

 

六、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包括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科学研究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缺一不可。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

(一)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要求

1. 总体要求:

舞蹈编导方向学位申请人应提交独立原创的作品;表演方向申请人应提供专业展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实际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专业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具体要求:

1)舞蹈表演方向要进行一场不少于30 分钟的作品表演,以及日常学习过程中积累的不少于3 个的实践性视频作品成果。要把握不同文化和审美属性的舞种特性。提倡作品的原创性,呈现方式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合作中个人承担不低于70%的比重。最终提呈作品视频资料。

2)舞蹈编导方向必须进行一场独立原创的作品展示,作品时长不少于30 分钟,以及日常学习过程中积累的不少于3 个的实践性视频作品成果。提倡创新精神,呈现方式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合作中个人承担不低于70%的比重。最终提呈作品视频资料。

(二)专业学位论文的答辩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专业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学位论文应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须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的问题思考、案例分析、有益探索、方法研究等进行分析和阐述。

2.专业学位论文其文体的学术规范性遵循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要求,符合《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

4.学位申请人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需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一篇(省级比赛获奖可抵文章一篇)。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新葡萄8883官网AMG

20206